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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上第十四周国旗下讲话:宪法晨读活动
[发布时间2018年5月28日]
诸顺莉
    各位同学:早上好!
   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自1954年9月到1982年12月后历经4次修正,现行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》,于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。今天,我要领读宪法的部分章节,请同学们跟我一起读。
【领读内容】
   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、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。
   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。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。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。
   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。
  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。
   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。
   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,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。
   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。
    国家培养青年、少年、儿童在品德、智力、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。
    同学们,今天宪法的晨读时间就到这里。我国的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,是母法,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是根据宪法而产生。比如我们比较熟悉的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、《教师法》、《义务教育法》等。我们每一位同学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,宪法第46条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,第42条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,第49条规定儿童受国家保护、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、禁止虐待儿童,第53条规定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、保守国家秘密、爱护公共财产、遵守劳动纪律、遵守公共秩序、尊重社会公德。可见,宪法与我们的生活和学习有着密切的关系。
    同学们,从小培养法律意识,学习法律知识,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,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,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。
    第一,要学习了解宣传宪法。从小就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、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,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,形成崇尚宪法、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。
    第二,要认真学习基本法律。比如,《未成年保护法》、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等等,通过学习懂得认真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,全面发展是我们学生的根本任务,懂得为了身心健康成长,必须增强法治观念,提高自我保护意识,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。
    第三,要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。一是处理好自由和纪律的关系。我们每位同学组成了一个班级,我们的班级需要大家遵守纪律才能井井有条,比如说课堂上每位同学要发言都要先举手,这就是纪律,课间时间可以跟同学们聊聊学习生活,这就是自由。二是处理好权利和义务的关系。作为学生,应该懂得受教育和劳动既是权利又是义务。你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,同时,你也有专心听课、认真完成作业练习的责任和义务;在校园班级中,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,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。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,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。
    同学们,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是知法、懂法、守法、护法的“尚法小使者”,希望你们牵着爸爸妈妈的手,时时学习宪法及各项法律,不断的汲取能量,将法律装在心上,行动起来,成为我们法治昆山的守护者。